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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資訊
普通小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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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國民 : 須年滿18歲,應持有國民身分證或其他有效之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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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居留證者 : 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六個月以上之證明(件)。
體檢暨報考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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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居留證)及照片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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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六個月內正面脫帽1吋照片4 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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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證六個月內正面脫帽1吋照片5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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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或路考皆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遺失者,請攜帶有照證件及戶口名簿)若因未帶證件而不得參加考試,本班不予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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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成績以85分及格,路考(場考.道考)以70分為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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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不及格不得參加場考;場考不及格者不得參加道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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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考當天應服裝儀容整齊,進入考場前手機一律需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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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不參加筆試或路考者以缺考論,本班不予報名參加下期考試,若要參加,得依規定另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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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依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駕訓班受訓學員繳費後因病、出國、服役、服刑,及其他正當理由退訓者,應依規定退費;學員於註冊後於實際上課日離班者, 退還學費之七成。於實際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受訓時間三分之一離班者,退還學費之半數,在班時間已逾三分之一者 ,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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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請於開課時一次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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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教學品質,非本班學員禁止上教練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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